霉變月餅,觸目驚心。
  長毛月餅讓人心塞。
  ■廠家解釋:發黴多因包裝破損,不屬於質量問題
  ■律師說法:只要出現發黴問題,消費者都可維權
  霉月餅·案例1
  都江堰張先生多次交涉未果
  團購月餅送客戶,反映月餅霉變,有客戶的孩子吃了拉肚子。
  霉月餅·案例2
  眉山李女士賠償未達成一致
  接受宜賓朋友贈送禮品月餅,發現有長毛現象,還有霉斑(左圖)。
  家住都江堰的張先生這個中秋節過得很鬱悶。8月27日,他買了78盒月餅送給客戶維護關係,不料弄巧成拙,不少客戶紛紛向他反映,月餅拿回家拆封一看,都發黴了。一位客戶的孩子吃了月餅還出現了拉肚子的情況。
  隨後,他多次向廠家和經銷商交涉未果。廠家和經銷商都表示,月餅發黴是因為運輸途中包裝袋破損,或流水作業時封口機沒有封好包裝袋,這與產品本身的質量無關,不屬於質量問題。但律師則認為,如何導致產品不合規的這一過程,對消費者來說並不重要,只要產品出現問題,廠家和經銷商就存在連帶責任,消費者都可以合法維權。
  案例1
  “霉”得傷心
  “這種發黴變質產品使我在客戶心中的信譽度大打折扣,間接損失很大”
  買月餅送客戶 拆開4盒發黴2盒
  問題月餅!
  消費者:間接損失很大
  “買了78盒月餅,送了還沒一半,就發現4盒發黴了。”張先生告訴記者,8月27日,他專程趕到成都團購了78盒喜悅月餅,分別為88元的60盒,200元的18盒。8月28日,他送了20多盒88元的給自己的客戶。當晚,就有位客戶反映月餅存在發黴變質的問題。29日,他到辦公室查看剩下的月餅,剛拆開4盒,就發現了2盒存在發黴變質的情況。
  “這概率也太高了。”張先生告訴記者,剩下的月餅他不敢再拆了。“更糟的是,一個客戶的小孩吃了我送的200元一盒的月餅,還出現了拉肚子的情況。”隨後,他找到當時購買月餅的經銷商和廠家,多番交涉,均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
  張先生一開始想要換成同等價位的月餅。但廠家表示只有39元一盒的月餅還有貨,並給張先生送去了60盒。對此,張先生很不滿意。“首先,我買的是88元一盒的月餅送給客戶,39元的怎麼拿得出手。其次,這種發黴變質產品使我在客戶心中的信譽度大打折扣,間接損失很大。”
  包裝問題?
  銷售商:發黴的問題很常見
  生產商:不代表質量有問題
  “月餅出現這種問題很常見。”向張先生出售月餅的經銷商顏先生表示,他從事月餅經銷行業10年,消費者投訴的問題不外乎三類。第一類是產品的外包裝問題,在運輸途中,外包裝盒子損壞,買來送人的消費者很在意外包裝是否完好;第二類是由於包裝損壞導致真空袋漏氣,引起食品發黴;第三類是由於經銷商積壓存貨,不能使首批次的貨達到“先進先出”,導致產品過期或臨期。
  在顏先生看來,張先生反映的問題與產品質量的關係不大。“現在食品檢驗很嚴格,月餅出廠時的質量肯定沒問題。”顏先生表示,這種運輸時不小心掛破真空袋導致的漏氣發黴,並不是人為因素。
  對此,記者聯繫到該月餅的生產廠家、成都麥琪食品開發有限公司。“我們從7月底開始銷售月餅,到現在為止已經銷售了幾十萬盒,很少接到投訴。”該廠家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產品的出廠質量都不存在問題。產品可能出現的發黴變質情況,一般都是因為在運輸過程中,包裝出現了破損漏氣,導致小包裝內的脫氧劑起不了作用,月餅餡多為蛋黃火腿等,很容易在短時間內發黴。
  “滷肉放久了都會發黴,你能說是滷肉的質量有問題嗎?”該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員也明確告訴記者,張先生遇到的月餅問題不屬於質量問題,“流水作業的生產線,有極少數的封口機沒封好產品包裝,很正常。這並不代表我們的質量有問題。”
  對於經銷商和廠家的說法,張先生並不認可,“我在檢查發黴的月餅時,並沒有發現包裝有破損。是不是廠家將去年沒賣掉的貨換個包裝重新上市也難說。”
  華西都市報記者 劉秋鳳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新聞鏈接
  保質期 要看清
  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實施以來,不少添加劑/防腐劑的使用受到限制,月餅的保質期也隨之大大縮短,與以前半年的保質期相比,現在的月餅保質期多為45天到90天左右,一些水果餡的月餅保質期更短。業內人士表示,月餅的保質期沒有統一的標準,例如,豆沙、蓮蓉餡的月餅保質期就比蛋黃、火腿餡的保質期短。有獨立真空包裝,放入乾燥劑的月餅就比普通包裝的保質期長。消費者在選購時一定要看清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案例2
  賠得鬧心
  廠家提出給予300元的補償,但當事人不願再繼續談下去。
  中秋收到霉月餅 賠多賠少扯不清
  月餅一直是中秋饋贈親朋好友的佳品。而家住眉山的市民李女士卻遇到了和月餅有關的一件的煩心事。據李女士反映,她在宜賓的朋友送了她一盒8月14日生產的批號為LHC06的四川麥加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蜀餅”牌月餅,打開包裝後發現,有一個月餅有長毛現象,上面還附上了一層小霉斑。為此,李女士心中很不是滋味,後與廠家有過協商但未達成一致。
  9月6日,李女士在發現月餅發生霉變了之後致電麥加樂公司,由於當時已是晚上8點多,麥加樂公司總部人員都已經下班,電話被轉接到了麥加樂一銷售門店。店員告訴李女士,鑒於情況不明,需要上報總公司進行處理。李女士也表達了自己的訴求,除了賠償外,希望麥加樂能召回這批產品。
  第二天早上8點左右,麥加樂公司曾回電李女士,但是電話無人接聽。到十點多,麥加樂公司銷售經理鄭昭容聯繫上了當事人。據鄭經理描述,李女士收到的是一盒8月14日生產的售價為268元,十二個裝的月餅禮盒,確實有長霉的情況。考慮到眉山離宜賓比較遠,鄭經理提出以雙方協商解決此事——麥加樂方面可對當事人給予300元的補償,但當事人不願再繼續談下去,掛斷了電話。鄭經理無奈告訴記者,月餅都已經銷售出去,也沒有發現質量問題的反饋,不便全部召回。
  對於李女士反映的情況,宜賓翠屏區食品藥品監督局執法大隊徐隊長告訴記者,在二十多天的出廠時間裡面,月餅包裝漏氣後長霉是有可能發生的。在平時對麥加樂銷售門店的抽檢中並沒有發現過不合格月餅或者其它產品。發生這種情況之後,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最高賠償比例為1賠10,即消費者最高可按10倍索取賠償金額,但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就此霉變問題,徐隊長也告訴記者,希望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執法大隊也可幫忙進行調解。
  華西城市讀本實習記者羅然胡明斌實習生陳琬熠攝影報道
  ●律師說法
  霉月餅 就該賠
  四川公生明律師事務所的夏明聰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從滿足食品安全的角度,食品在生產、運輸、銷售等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的權益都應當得到保護。就算月餅在運輸過程中由於包裝袋劃破,才導致產品發黴,這也是廠家與銷售商內部的責任,並不妨礙消費者維權。在證據充分的前提下,如果消費者出現了因該食品引起的其他情況,如生病住院,那麼醫葯費等費用應由其廠家和銷售商承擔。
  北京盈科(成都)律師事務所的丁磐律師也表示,消費者購買月餅的最終目的是食用,質量不合規就不能滿足這一目的。至於如何導致產品不合規的這一過程,對於消費者來說並不重要。廠家與銷售商存在連帶責任。消費者可將不合規的產品送到工商部門或質檢部門進行檢測。  (原標題:月餅長毛 消費者怎能不“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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